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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,A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,高歌猛进的券商股成为市场上“最靓的仔”。
盘面上,券商指数昨日开盘后一路走高,盘中一度涨逾5%,午后短暂冲高后有所回落,截至收盘上涨3.21%。个股方面,山西证券(行情002500,诊股)、湘财股份(行情600095,诊股)涨停,广发证券(行情000776,诊股)上涨近8%,国联证券(行情601456,诊股)上涨6%。
券商普遍认为,市场交投回暖下,券商股作为大盘指数突破关键点位的催化剂有望发力,结合估值目前券商尚处底部区域,券商板块已进入上行通道。另一方面,上周五《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》(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的发布也为券商经纪业务带来利好。
“牛市旗手”持续反弹
事实上,随着近期市场回暖,前几个月表现相对低迷的券商股也在近期持续反弹。
进入1月份以来,截至周一收盘,券商指数涨幅达到9.23%。个股层面,已有11只券商股本月涨幅超10%,其中湘财股份本月涨幅达到31%,东方证券(行情600958,诊股)涨逾20%,兴业证券(行情601377,诊股)、东方财富(行情300059,诊股)分别涨逾15%。
记者注意到,近期券商分析师也对券商股后市的表现颇为乐观。东北证券(行情000686,诊股)认为,目前券商股上行趋势已现,业绩和估值低基数叠加增长预期,经济回暖、政策利好背景下券商将迎来更高的业绩增速,券商配置价值正在凸显。
浙商证券(行情601878,诊股)策略首席王杨1月15日研报认为,券商投资方法论在于上证指数突破关键点位的催化剂,随着新一轮小牛市开启,预计上证指数将拾级而上。结合估值目前券商尚处底部区域,接下来随着指数冲关,券商板块预计将迎来脉冲式上涨。
浙商证券还指出,券商股作为牛市的经典板块,在牛市中具有三大运行规律。
其一,牛市中券商股上涨并非与指数点位简单正相关,事实上,上证指数所处的位置区间对券商的投资指引意义更重要,也即券商股是指数冲关的催化剂。
其二,这种规律背后有其合理性,原因在于,券商的超额收益水平,其实是投资者抬高其估值的过程,本质上取决投资者对A股指数空间的预期。其中关键的一点在于,预期往往被提前反映。
其三,复盘规律也在验证上述观点, 在2005-2007、2013-2015、2019-2021三轮上涨周期中,券商超额收益最为明显的阶段,是上证指数突破前期压力平台期间。
缓解券商价格战短期担忧
本轮券商股的节节攀升,与上周五《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》的正式发布或许也不无关系。
一直以来,证券经纪业务都是券商传统及核心业务,也是支持券商其他各类业务发展的基础。据中金公司(行情601995,诊股)非银团队统计,目前行业内分支机构数量达1.2万家,客户数量达2.1亿。2022年前三季度中,该项业务收入占比高达29%,为券商第一大业务。
然而,伴随互联网兴起及行业竞争加剧,券商经纪业务展业形态有所变化——展业方式逐渐由线下转变为线上,券商通过自媒体及互联网平台投放广告进行获客,财富管理转型下券商在客户分层、绩效考核、服务质量等方面均有变化,以及行业内佣金率持续下行等。
方正证券(行情601901,诊股)非银行业分析师郑豪就提到,由于证券经纪业务同质化严重,在行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,近几年佣金费率有所下滑。此次《办法》规定,收取的佣金不得明显低于证券业务服务成本,不得使用“零佣”“免费”等用语进行宣传,有利于引导行业经纪业务健康发展,加强专业增值服务的提供。
西部证券(行情002673,诊股)非银首席罗钻辉则进一步表示,《办法》落地后,牌照是经营境内外经纪业务的基础,缓解市场对于证券业务降费让利的短期担忧。从中长期角度来看,做大客户群体能够有效分摊“服务成本”,以更低的价格助力新客获客,形成良性循环,最终立足于庞大客群深度挖掘客户价值,因此头部机构更具价格优势。
经纪业务新规释放利好
以更宏观的视角来看,中金公司非银团队分析指出,《办法》适应了经纪业务新形势,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。本次《办法》涉及经纪业务营销、客户管理、业务流程、收费定价、合规风控等方面,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发展下经纪业务营销活动,助力券商实现精细化客户管理,引导行业良性竞争,促进行业服务质量提升,推动行业合规稳健发展。“我们认为,合规内控能力强、流量基础及客户质量较高、运营效率较高、具备成本优势的券商将更加受益”。
在兴业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徐一洲看来,《办法》值得关注的重点包括,顺应跨境互联网券商监管逻辑明确经纪业务内涵,明确互联网广告业务模式合法性。通过加强信息披露明确券商交易佣金构成,禁止恶意价格战,推动行业佣金费率筑底。健全经纪业务考核逻辑,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选股方面可关注受益于低基数,短期业绩有望迎来反转的券商、长期具备盈利增长空间的券商,以及估值具备提升逻辑的券商。
他还提到,《办法》为未来主经纪商等创新业务的发展预留政策窗口。一方面,《办法》明确证券公司实行主经纪商业务模式的合法性;另一方面,《办法》提出证监会可以对商业银行存管证券公司投资者资金的规模、范围、业务模式等提出差异化监管要求,这或将对未来经纪业务模式创新留下更多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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